22葛洲Y4 (137783):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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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2葛洲Y4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以此为准)

22葛洲Y4 (137783):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以此为准)

债券简称:22葛洲 Y3 债券代码:137782.SH 债券简称:22葛洲 Y4 债券代码:137783.SH 债券简称:葛洲 YK01 债券代码:137857.SH 债券简称:葛洲 YK02 债券代码:137858.SH 债券简称:22葛洲 Y5 债券代码:137971.SH 债券简称:葛洲 YK03 债券代码:138614.SH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葛洲坝集团)对外公布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1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21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 26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7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30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31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32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36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37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审核及注册规模
2022年 8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32号文注册,同意发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金额为不超过 150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2葛洲 Y3”及“22葛洲 Y4”
1.债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22葛洲 Y3”,债券代码为
“137782.SH”; 品种二简称为“22葛洲 Y4”,债券代码为“137783.SH”。

3.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亿元,其中 22葛洲 Y3为 15.00亿元,22葛洲Y4为 15.0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22葛洲 Y3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规模为 15.00亿元;22葛洲 Y4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规模为 15.00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22葛洲 Y3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2.76%,22葛洲 Y4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21%。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22葛洲 Y3存续期内前 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年固定不变,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5年 4月 30日前出具的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验证报告中给出的低碳转型目标评估结果确定,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与企业预设关键业绩指标和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以下称“预设指标”)完成度相挂钩。22葛洲 Y4存续期内前 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4年固定不变,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于 2025年 4月 30日前出具的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验证报告中给出的低碳转型目标评估结果确定,第 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与企业预设关键业绩指标和低碳转型绩效目标完成度相挂钩。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9月 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按期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2日发布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52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续期选择权:22葛洲 Y3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22葛洲 Y4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16.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17.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18.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250 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9.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20.低碳转型挂钩特殊条款(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2024年度,若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 104.00千克标准煤/吨,即达到预设指标;若未达到预设指标,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基础期限的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上调 10BP。

(二)“葛洲 YK01”及“葛洲 YK02”
1.债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葛洲 YK01”,债券代码为
“137857.SH”;品种二简称为“葛洲 YK02”,债券代码为“137858.SH”。

3.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亿元,其中葛洲 YK01为 18.00亿元,葛洲 YK02为 12.0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葛洲 YK01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规模为 18.00亿元;葛洲 YK02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规模为 12.00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葛洲 YK01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2.70%,葛洲 YK02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21%。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葛洲 YK01存续期内前 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年固定不变,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5年 4月 30日前出具的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验证报告中给出的低碳转型目标评估结果确定,第 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与企业预设关键业绩指标和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以下称“预设指标”)完成度相挂钩。葛洲 YK02存续期内前 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4年固定不变,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于 2025年 4月 30日前出具的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验证报告中给出的低碳转型目标评估结果确定,第 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与企业预设关键业绩指标和低碳转型绩效目标完成度相挂钩。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9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按期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2日发布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52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续期选择权:葛洲 YK01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葛洲 YK02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16.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17.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18.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250 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9.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20.低碳转型挂钩特殊条款(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2024年度,若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 104.00千克标准煤/吨,即达到预设指标;若未达到预设指标,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基础期限的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上调 10BP。

(三)“22葛洲 Y5”
1.债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2葛洲 Y5”,债券代码为“137971.SH”。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0.0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规模为 20.00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18%。

7.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0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按期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2日发布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52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续期选择权:22葛洲 Y5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16.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17.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18.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250 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9.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四)“葛洲 YK03”
1.债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葛洲 YK03”,债券代码为“138614.SH”。

3.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00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18%。

7.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1月 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按期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2日发布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52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续期选择权:葛洲 YK03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16.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17.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18.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250 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9.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第二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领
注册资本: 331,530.87万元
实缴资本: 331,530.87万元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市解放大道 558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宋领
联系电话: 027-59270350
传真: 027-59270357
电子邮箱: gzb@cggc.cn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
经营范围:
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
务;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
截至 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3,600.50亿元,同比增加 25.11%;所有者权益为 950.59亿元,同比增加 14.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62.90亿元,同比增加 91.69%。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338.77亿元,同比增加 0.97%;实现净利润 59.09亿元,同比增加 16.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6亿元,同比增加 35.28%。

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为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和综合服务四大板块。

其中工程建设板块主要为建筑业务,工业制造板块主要为水泥业务、民用爆破业务、环保业务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投资运营板块主要为房地产业务、公路业务和水务业务,综合服务板块主要为金融及贸易业务。

2022年度各主营业务版块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业务 收入 工程建设 9,156,449.33 68.39 9,193,963.68 69.34
  工业制造 1,481,813.53 11.07 1,935,899.09 14.60
  投资运营 2,507,302.34 18.73 1,964,183.38 14.81
  综合服务 242,152.70 1.81 165,136.46 1.25
  合计 13,387,717.91 100.00 13,259,182.61 100.00
主营 业务 成本 工程建设 8,000,728.21 71.30 7,955,676.71 72.42
  工业制造 1,152,857.68 10.27 1,365,356.33 12.43
  投资运营 1,866,797.81 16.64 1,496,397.59 13.62
  综合服务 200,365.08 1.79 167,566.11 1.53
  合计 11,220,748.77 100.00 10,984,996.73 100.00
主营 业务 毛利润 工程建设 1,155,721.13 53.33 1,238,286.97 54.45
  工业制造 328,955.85 15.18 570,542.77 25.09
  投资运营 640,504.53 29.56 467,785.79 20.57
  综合服务 41,787.63 1.93 -2,429.65 -0.11
  合计 2,166,969.14 100.00 2,274,185.88 100.00
主营 业务 毛利率 工程建设 12.62 13.47    
  工业制造 22.20 29.47    
  投资运营 25.55 23.82    
  综合服务 17.26 -1.47    
  合计 16.19 17.15    
发行人 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稳定,其中综合服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上涨较多,主要系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及贸易业务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所致。总的来看,发行人经营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趋势。

三、发行人 2022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2年和 2021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及财务指标 2022年度/末 2021年度/末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变动原因
总资产 36,005,043.06 28,777,773.41 25.11 -
总负债 26,499,161.48 20,446,825.17 29.60 -
净资产 9,505,881.58 8,330,948.24 14.10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628,988.18 1,371,484.58 91.69 主要系当年发行 110亿元永续债, 从而净资产增加 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3,331,298.33 2,476,623.04 34.51 主要系当年发行 110亿元永续债 及新增借款所致。
营业收入 13,387,717.91 13,259,182.61 0.97 -
营业成本 11,220,748.77 10,984,996.73 2.15 -
利润总额 795,304.60 753,432.52 5.56 -
净利润 590,921.06 509,039.74 16.09 -
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73,588.50 128,322.03 35.28 主要系当年业务 稳步推进,净利润 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 -110,488.99 597,618.98 -118.49 主要系当年工程 建设业务回款放 缓,从而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 -2,547,082.11 -1,307,639.69 94.78 主要系当年对外 投资增加,从而投 资支付的现金大 幅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 3,503,322.97 562,798.81 522.48 主要系当年发行 永续债及新增借 款,从而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大幅增 加所致。
资产负债率(%) 73.60 71.05 3.59 -
流动比率(倍) 1.19 1.15 3.48 -
速动比率(倍) 0.85 0.77 11.08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22葛洲 Y3”、“22葛洲 Y4”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二)“葛洲 YK01”、“葛洲 YK02”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三)“22葛洲 Y5”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拟不低于 70%用于补充“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补充“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6月 8日披露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葛洲 Y5”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约定的以下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拟不低于 70%用于补充以下‘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拟使用募集资金(亿元)
巴勒水电站项目 马来西亚砂捞越州 3.80
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项目 广东省 7.20
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 山东省 3.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补充“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变更为: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14亿元用于补充以下‘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拟使用募集资金(亿元)
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项目 广东省 7.20
田林至西林(滇桂界)公路项目 广西省 6.80
公司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在“一带一路”项目的范围内变更募投项目。” 田林至西林(滇桂界)公路工程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项目之一。项目主线长 191.21公里,预算总投资 268.34亿元,通过 PPP模式实施。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合作期34.5年,其中准备期 1年,建设期 4年,运营期 29.5年。

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指出,中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三大定位”新使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开放发展新格局。田林至西林(滇桂界)公路是缩短滇桂两省距离的重要路线,有助于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四)“葛洲 YK03”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披露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22葛洲 Y3”、“22葛洲 Y4”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 3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专户划转至一般户后使用。截至 2022年末,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为“2024年度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 104.00kgce/t”。经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发行人在 2022年度低碳转型目标达到“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5.82kgce/t”,预期发行人 2024年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可能性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度,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相较于 2021年度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 1.82kgce/t,按照 2022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产量 2,024.65万吨计算,2022年度水泥生产环节节约标准煤 3.68万吨,减排 CO 8.14万吨,节能降碳效益显著。

2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葛洲坝支行及海通证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运作。

发行人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等情况。

(二)“葛洲 YK01”、“葛洲 YK02”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 3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专户划转至一般户后使用。截至 2022年末,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为“2024年度葛洲坝集团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至 104.00kgce/t”。经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发行人在 2022年度低碳转型目标达到“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5.82kgce/t”,预期发行人 2024年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可能性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度,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相较于 2021年度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 1.82kgce/t,按照 2022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产量 2,024.65万吨计算,2022年度水泥生产环节节约标准煤 3.68万吨,减排 CO 8.14万吨,节能降碳效益显著。

2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葛洲坝支行及海通证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运作。

发行人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等情况。

(三)“22葛洲 Y5”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 2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专户划转至一般户后使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已使用完毕。其中14亿元用于补充《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葛洲 Y5”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约定的“一带一路”项目流动资金或置换前期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一带一路”项目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中,田林至西林(滇桂界)公路项目已完工。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海通证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运作。

发行人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等情况。2023年 6月 8日,发行人披露《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葛洲 Y5”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调整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事项的情况。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上述临时公告披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变更“22葛洲 Y5”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四)“葛洲 YK03”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 3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专户划转至一般户后使用。截至 2022年末,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海通证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运作。

发行人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等情况。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
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22葛洲 Y3”、“22葛洲 Y4”、“葛洲 YK01”、“葛洲 YK02”、“22葛洲 Y5”、“葛洲 YK03”为无担保债券。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上述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承诺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章节。

报告期内,上述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报告期内 本息偿付 情况 还本付息方式 报告期内 付息/兑 付日 到期日
137782.SH 22葛洲 Y3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5/9/2
137783.SH 22葛洲 Y4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7/9/2
137857.SH 葛洲 YK01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5/9/21
137858.SH 葛洲 YK02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7/9/21
137971.SH 22葛洲 Y5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7/10/21
138614.SH 葛洲 YK03 未到首次 付息日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 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未到首次 付息日及 兑付日 2025/11/28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发行人续期选择 权设置情况 报告期内 发行人续 期选择权 执行情况 发行人递延付息选 择权设置情况 报告期 内递延 付息选 择权执 行情况 报告 期内 强制 付息 情况 可续期 公司债 券是否 仍计入 权益
137782.SH 22葛洲 Y3 以每 3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即延长 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未行使
137783.SH 22葛洲 Y4 以每 5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即延长 5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未行使
137857.SH YK01 葛洲 以每 3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即延长 3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未行使
137858.SH 葛洲 YK02 以每 5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未行使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即延长 5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137971.SH 22葛洲 Y5 以每 5个计息年 度为 1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5 (即延长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未行使
138614.SH 葛洲 YK03 以每 3个计息年 1 度为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 3 (即延长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未行使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 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推 迟至下一个付息日 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 未行使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2葛洲 Y3”、“22葛洲Y4”、“葛洲 YK01”、“葛洲 YK02”、“22葛洲 Y5”、“葛洲 YK03”的跟踪评级机构,在上述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2葛洲Y3”、“22葛洲Y4”、“葛洲YK01”、“葛洲YK02”、“22葛洲Y5”、“葛洲YK03”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2葛洲Y3”、“22葛洲Y4”、“葛洲YK01”、“葛洲YK02”、“22葛洲Y5”、“葛洲YK03”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一)《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发行公告》(2022年 8月 30日); (二)《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募集说明书》(2022年 8月 30日); (三)《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信用评级报告》(2022年 8月 30日); (四)《关于延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2022年 8月31日);
(五)《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票面利率公告》(2022年 8月 31日); (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发行结果公告》(2022年 9月 2日); (七)《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上市的公告》(2022年 9月 8日); (八)《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上市的公告》(2022年 9月 8日); (九)《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发行公告》(2022年 9月 16日); (十)《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募集说明书》(2022年 9月 16日); (十一)《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信用评级报告》(2022年 9月 16日);
(十二)《关于延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2022年 9月 19日);
(十三)《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票面利率公告》(2022年 9月 20日);
(十四)《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发行结果公告》(2022年 9月 21日);
(十五)《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上市的公告》(2022年 9月 23日); (十六)《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上市的公告》(2022年 9月 23日); (十七)《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2022年 10月 18日); (十八)《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2022年 10月 18日); (十九)《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2022年 10月 18日); (二十)《关于延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2022年 10月19日);
(二十一)《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2022年 10月 19日); (二十二)《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022年 10月 21日); (二十三)《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上市的公告》(2022年 10月 31日); (二十四)《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2022年 11月 23日); (二十五)《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2022年 11月 23日); (二十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2022年 11月 23日); (二十七)《关于延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2022年 11月24日);
(二十八)《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2022年 11月 24日); (二十九)《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2022年 11月 28日); (三十)《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上市的公告》(2022年 12月 5日)。

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22葛洲 Y3”、“22葛洲 Y4”、“葛洲 YK01”、“葛洲 YK02”、“葛洲 YK03”、“22葛洲 Y5”
上述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包括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救济措施及调研发行人,详见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保护机制章节。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触发上述投保条款。

(二)“22葛洲 Y3”、“22葛洲 Y4”、“葛洲 YK01”、“葛洲 YK02” 上述债券为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上述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承诺将继续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认证机构对所选关键绩效指标、低碳转型绩效目标以及对债券的财务/或结构特征所产生的影响和实现情况进行验证,第三方机构将于2025年 4月 30日前出具本期低碳转型挂钩债券验证报告,验证低碳转型绩效目标的最终完成情况,给予是否达标的结论。

经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发行人在本次评估期内(2022年度)低碳转型目标达到“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5.82kgce/t”,本次跟踪评估认证不涉及债券财务和/或结构变化,预期发行人2024年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可能性处于较高水平,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57号)及《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2012年)》(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等相关标准要求。2022年度,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水泥公司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相较于 2021年度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 1.82 kgce/t,按照 2022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产量 2,024.65万吨计算,2022年度水泥生产环节节约标准煤 3.68万吨,减排 CO 8.14万吨,节能降碳效益显著。(未完)